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电子作业图档管理系统使用规定

2021年05月13日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图档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完善的学生作业电子档案,结合我院相关专业的评估要求,达到安全保存、高效共享、促进教学的目标。规定如下:

1.系统目录结构

一级目录:专业名称(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二级目录:学年学期(如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三级目录:年级(如2015级、2016级、……)

四级目录:课程名称—课题名称(如建筑设计A—博物馆设计)

五级目录:班级名称(如0811班、0812班、……)

六级目录:学生学号姓名(如0920101102 张三,……)

2.目录及文件的建立与命名要求

(1)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由系统管理员建立,由学院统一命名。

(2)四级目录由课程负责教师建立并命名,四级目录的命名要求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名称一致,并与设计任务书等教学资料相统一。

(3)五级目录、六级目录及其以下的文件由学生建立。

(4)五级目录中的班级名称命名要求与学校学生管理系统的命名一致,命名统一按照“学生学号姓名(指导教师)”组成,如0920101102 张三(王一一)。

(5)六级目录下的文件命名要求:根据个人作业成果,按照文件类型和图纸顺序,分别以学号姓名(指导教师)-01.(jpg、pdf…)、学号姓名(指导教师)-02.(jpg、pdf…)、……命名。

3.文件格式及大小

保存电子文件的格式主要有:图形图像文件使用 jpg、pdf 或 dwg格式,文本文件使用 pdf 或 ppt 格式,视频文件使用 mp4 格式。其它格式文件一般不允许使用。

文件规格:

(1)个人图档作业每套大小原则上为20-50MB,上传毕业设计成果大小为50-100MB。

(2)图纸分辨率不低于150dpi。

4.电子文件保存流程

(1)系统管理员建立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学院统一命名。

(2)教学系主任创建教师、导入班级学生,完成教师与班级的关联、创建班级作业负责人。

(3)课程负责教师(指导教师)发布作业(包括任务书、指导书等),建立四级目录。

(4)学生建立五级目录、六级目录及其以下文件后,交所在班级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对班级每位同学作业的名称、大小、分辨率等进行统一规范和校核,确认无误后上传至系统,提请指导教师审核。其中,手绘纸质作业由学生个人拍摄或扫描,作业幅面平整、无褶皱和倾斜,图像清晰、光线均匀,拍照单张大小一般为3-5MB,不低于3MB。

(5)指导教师负责核对学生上交的电子文件,包括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文件的大小、格式等内容,将不合格作业退回,重新由作业负责人上传;多人合作作业,每人均需上传一份;全部合格后录入分数(与纸质作业分数一致),提交系统等待教学系主任审核。

(6)教学系主任负责对全部上传作业进行检查核对,不合格课程退回至教师进行修改、再次提交,全部审核合格后,最终完成确认提交。

(7)视频文件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上传。

(8)学院全部电子图档作业由教学院长负责,图档管理员统一管理维护。

5.其他说明

(1)系主任创建教师、关联学生、创建作业负责人,教师发布作业,均应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

(2)学生作业无电子版提交或不符合要求不予成绩评定;教师在教务系统成绩提交前完成对所负责课程电子图档的审核提交;教学系主任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完成全部电子图档的审核提交工作。

(3)学生、指导教师、教学组长等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目录及文件的命名,不得改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目录及文件的命名。

(4)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进行电子文件的命名,并负责学生提交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5)为保证电子文件保存的安全性,每学期开学第三周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将保存的电子文件进行备份。

(6)电子文件一经上传、审核,任何人都无权擅自修改。确需进行删除或修改,指导教师或教学组长提出书面申请,教学院长审批后,由系统管理员负责进行删除或修改。

(7)本规定自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