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细则
毕业设计是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综合性最强的一个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为加强毕业设计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设计水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以及《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细则。有关本科团队毕业设计和校内外(校际)联合指导毕业设计工作,还应符合《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和《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一、毕业设计工作目的
毕业设计教学过程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是培养方案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用于分析、解决工程技术、经济、社会等实际问题,使学生得到工程设计方法和科研能力初步训练的重要过程。同时,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是衡量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
毕业设计的目标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是整个本科教学过程的一次综合性的总结,是学生走向社会参与实践的最后环节,是学校与社会接轨的重要环节。
二、毕业设计工作组织
1.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全院的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教学院长和各系主任、教学主任,以及部分高职称教师等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毕业设计选题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进展和中期质量,组织答辩机构,处理毕业设计中突出的疑难问题,保证毕业设计正常进行,领导小组对有关疑难和争议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学期结束前,领导小组应就本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环节进行质量分析和总结。
2. 系是毕业设计组织与管理的主体,各系主任、教学主任应自始至终参与、研究和落实毕业设计全过程的管理,并对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选派、课题选择、任务书及要求的拟定、中期检查以及毕业答辩组织等负有领导责任,拥有审核权。
3. 根据学院教学任务安排的总体进程,有关系应在秋季学期结束前6周确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报院审核。承担指导任务的教师分专业组成毕业设计指导小组,集体讨论毕业设计选题原则、进度安排、设计要求、指导时间等问题。
4. 在中期检查前成立院答辩委员会、专业答辩工作小组和答辩(中期检查)小组。
(1)院答辩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答辩工作,确定答辩方式和程序,统一评分标准,按事先规定的规则和程序统计、调整、平衡全院各专业毕业设计成绩,确定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名单,对答辩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处理并做出决定。
答辩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秘书1名(由院教学秘书兼任)组成。答辩委员会委员由各系主任(副主任)和学院聘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任主持答辩委员会工作,领导全院的毕业答辩工作。
(2)按专业设专业答辩工作小组,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由所在系的系主任召集,由各答辩(中期检查)小组组长、全体指导教师组成,提出建议毕业设计总分,协调专业内部成绩比例,提出本专业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建议名单。
(3)按专业设若干答辩(中期检查)小组。每个小组由3~5名成员组成,其中组长1名,由非指导教师担任。小组成员应有中级以上职称,也可聘请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校内外专家担任,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均是小组的成员,答辩(中期检查)小组组织本组学生的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组长指定每份毕业设计的评阅人。小组集体给定中期检查和答辩成绩,提出建议答辩评议书内容,评阅人独立给定评阅人成绩。指导教师不参加中期检查时本指导小组学生的评分,不能作为本指导小组学生的评阅人。
每个答辩(中期检查)小组在答辩时增设秘书1名,负责答辩过程的记录,协助成绩统计、材料整理和其他工作。
三、毕业设计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要求,同时,结合本系各专业的特点,对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及学生提出具体的要求,注重对毕业设计选题的把关,加强对工地、现场考察、资料收集和研究,设计方法、表达方法、文字写作规范等方面的指导,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
(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可聘请部分校内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或与本院教师组成联合指导团队合作指导毕业设计。已实行职业注册制度的专业优先聘请具有职业注册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如果应特殊原因指导学生超过规定人数的,应填写《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超过规定人数报批表》,上报学院和教务处审核批准。
2. 凡承担毕业设计指导任务的教师,在整个毕业设计工作过程中,应以严谨治学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指导工作,不仅要负责业务指导,注重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精神的培养,还应做好学生升学、就业的指导,教书育人工作。
3. 指导教师的任务和职责
(1)选择毕业设计课题,填写《毕业设计课题申报表》,编写毕业设计任务书,明确毕业设计进度。
(2)毕业设计过程中,合理适时地安排指导时间,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每周指导课时数应不低于指导的学生人数,做好每次考勤和《毕业设计教师指导工作记录表》记载工作。对学生毕业设计过程中的草图和平时作业分阶段收阅评分,给定第一阶段、中期和正草成绩。根据课题及指导教师自身特点可在毕业设计过程中联系其他相关专业教师进行专项技术指导。
(3)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阶段成果和毕业设计成果的批阅,一般应在学生相应的纸质材料上进行,应有批阅痕迹:指出存在的问题、评定成绩,指导教师的签名和评阅时间。
(4)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坚持考勤。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采取启发式和引导式教育。要坚持教书育人,结合业务指导,培养学生严谨、务实的科学精神。
(5)对同课题的学生应明确各自重点和方向,分别指导,保证学生独立完成不同的方案设计;对合作课题,既要培养学生团结攻关的协作精神,又应做好总体安排。明确每一学生的侧重,保证学生独立完成的成果符合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6)准确、公正地评定毕业设计成绩,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学习态度、设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在毕业答辩前写出考核评议书,填写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分表。
(7)作为答辩(中期检查)小组成员参加中期检查和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根据安排承担评阅人工作。
(二)对学生的要求
1. 学生的毕业设计选题一经确定,应服从安排,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按指导教师的总体安排和进度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毕业设计各项任务。应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毕业设计的各项个人成果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并采用规定的标准和规格,不得抄袭他人成果,不得请人代做,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报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批准,予以降分、终止设计和取消毕业答辩资格等处理(因严重抄袭,按学院规定应予处分的,另行加以相应处分)。
2. 应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应在专业教室或指定地点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设计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缺席,事假需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按学院规定权限审批。未经上述请假程序批准而无故缺席的,一经查实,按旷课处理。
毕业设计期间缺席达1/3及其以上者,取消毕业答辩资格,下一年度申请重修。旷课处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缺席或旷课的学时计算按学院规定执行。
3. 学生应按进度安排完成各阶段任务,提交各阶段成果,并完整保留阶段成果,装袋后根据指导教师要求上交。草图各阶段成果成绩均不合格的,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设计按不及格处理。
4. 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中期检查并提交中期成果,无故缺席并无中期成果者中止毕业设计,下一年度申请重修。中期检查综合成绩为不合格者,毕业设计成绩等第仅能为中及以下,其中进度严重滞后或抄袭者可中止毕业设计。
5.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后,应将毕业设计最后成果(图纸、文字说明及其它)整理装袋,在规定日期内上交。超时上交的,按超时天数予以降分(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设计类课程教学工作细则》)或取消答辩资格。
6. 毕业设计深度和成果数量的具体要求,由各专业指导小组确定。一般每一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应包括设计图纸、文字材料和过程性材料、其他等四项。设计图纸不少于8张A1#图纸(其它图纸型号或合作项目可折合计算);文字材料应包含文献综述、研究报告、设计说明三部分;过程性材料应反映毕业设计过程;其他指毕业设计成果的其他要求。
7. 认真参加毕业答辩。
四、毕业设计工作进程(注:以下表述的毕业设计第X周,均为毕业设计过程的周次排序,而非校历中的自然周次。)
(一)设计选题
时间安排:每年第七学期(四年制)或第九学期(五年制)
1. 学院、系研究和安排有关毕业设计工作,明确要求,提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2. 各系向有关教师布置毕业设计指导任务,有关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选题方向出题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报本专业毕业设计指导小组组长,组长组织全组教师论证后报系主任审核,确定后报院教学秘书汇总,由主管院长和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组织审定。毕业设计课题的选择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拓宽学生所学知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选题的难度和工作量适当,应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任务;毕业设计课题应是工程设计类型,选用真题真做或真题假做,以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保证学生得到全面、综合的训练,达到毕业设计的总体要求。
3. 毕业设计课题选择确定后,各系及毕业设计指导小组应在秋季学期末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动员,宣布课题,提出要求,组织学生选题分组。
4. 各系根据学生的特点及意愿进行分组,既要尽可能尊重学生意愿,又要协调组间平衡,为每位学生确定毕业设计选题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学生选题分组,毕业设计指导小组有最后决定权。学院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将毕业设计选题和各专业分组及指导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5. 组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会,分组由指导教师向学生明确在毕业实习阶段任务和毕业设计开始前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
6. 确定选题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及时编写毕业设计任务书和其它指导文件,准备有关资料。毕业设计任务书经系主任或教学主任审阅同意后,必须在毕业设计工作开始前下达至学生。
毕业设计题目不能随意变更。如有特殊原因需变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经学院同意并签字,报教务处实践科。经实践科对软件中个别字段解锁后更改。
(二)设计开题
时间安排:毕业设计前1周
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并由学生签字,分析毕业设计选题,从整体上指导学生进入毕业设计。
(三)第一阶段
时间安排:第八学期(四年制)或第十学期(五年制)毕业设计第1~10周
1. 教师贯彻毕业设计过程的有关内容,按照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进程阶段,检查、指导学生的方案策划与设计草图,保护创新、支持研究、重视实际、分别指导、正确答疑,组织研讨,解决设计过程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2. 毕业设计1~3周,组织现场踏勘和调查工作,提出设计策划概念,并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学生应对建议阅读的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撰写文献综述报告,于第4周一并提交给指导教师。
3. 毕业设计4~7周,指导教师认真审查学生的毕业设计第一阶段成果,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学生修改深入完成第二阶段设计任务和设计研究报告,并于第8周提交。
4. 毕业设计第8周进入毕业设计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由院、系共同组织,一般采取学生介绍答辩、答辩(中期检查)小组成员审阅阶段成果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学生逐一进行,重点检查毕业设计中期成果反映的进度和质量。对进度迟缓、质量较低或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提出警告,采取有效的督促措施;对毕业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在毕业设计中期检查中,对各类不参加或不合格者,应视情节轻重报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批准,予以降分、中止设计等处理,处理意见由学院发文。中期检查被终止设计的学生,确实有特殊原因可提出申诉,由学生递交书面申请(附依据),由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研究审核并做出最终裁决。
5. 进行毕业设计方案细化和深入设计,部分专业可由指导教师聘请其他专业教师参与指导技术设计,毕业设计第10周完成正草。
(四)第二阶段
时间安排:第八学期(四年制)或第十学期(五年制)毕业设计第11~14周
1. 学生在指导教师批准的情况下进入正图。正图期间,教师应严格审核,要求设计图纸完整、设计说明书撰写规范。
2. 学生应在毕业设计第13周周五前提交设计说明书初稿;指导教师应及时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于毕业设计第14周初发还学生,并督促修改;各专业指导小组应提前组织好英文摘要的专项检查工作。
3. 学生按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毕业设计第14周周四前提交符合《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标准的毕业设计全部成果。
(五)毕业答辩
时间安排:第八学期(四年制)或第十学期(五年制)毕业设计第15周
1. 毕业设计评阅
时间安排:毕业设计第14周周四~周日
(1)指导教师在收到成果后及时对所指导的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评阅,包括图纸、说明书批改,电子文件审阅等,并填写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
(2)评阅人评阅并填写《毕业设计评阅人评分表》,包括图纸、说明书批改。评阅人一般为本答辩小组成员,如对同份作业的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评分均为不合格,可取消该生的毕业答辩资格。
(3)答辩(中期检查)小组成员分组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准备答辩问题。
2. 毕业设计答辩
时间安排:毕业设计第15周周一~周二
毕业答辩是毕业设计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其目的是检验学生对毕业设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的认识和改进能力,进一步考查和验证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设计的真伪,衡量毕业设计的质量,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1)各答辩小组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答辩。学生参加答辩前,应认真准备,要全面总结、适当复习。总结是指对毕业设计全过程进行回顾。复习是指对毕业设计过程中遇到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有关的规范进行复习巩固。遇到的创新点可总结提高,对设计中存在的不足或未完成的工作要实事求是、心中有数。答辩时简要介绍设计任务、内容、思路、方法、成果及自我评价等,团队合作课题还应介绍独立完成的内容、数量及成果。学生介绍时间10~15分钟。答辩(中期检查)小组在听取介绍后,就设计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设计内容、设计方法、成果表现等关键问题提问。学生应认真回答问题,提问及回答时间15分钟左右。答辩小组秘书做好答辩记录。
(2)答辩小组在审阅成果、听取介绍和问题回答后,给出学生的答辩成绩,填写答辩成绩评定表、建议《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议书》内容。
(3)各专业根据初评的学生答辩成绩,决定是否组织推举各级优秀和确定不合格等第的二次答辩。二次答辩小组在各个专业的答辩委员会中产生,一般情况下,二次答辩小组的组长由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系主任)担任,成员人数不得少于5名,答辩程序同上。
3. 毕业设计成绩评定
时间安排:毕业设计第15周周三~周五
(1)各系分别组织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中期检查)小组各方意见,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提出建议最终成绩等第,按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人评分占20%,答辩成绩(答辩成绩一般以答辩教师的平均分为准)占40%的比例计算终评成绩,各分项成绩可精确到0.5分。毕业设计终评成绩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良好以上控制在60%以内,不分配至各答辩小组,由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在全专业范围内统一标准审定。
(2)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协调审定,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完成后,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组织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议书》和毕业设计终评成绩表。院答辩委员会在审核毕业设计成绩统计计算、答辩评议书无误后,可以签字正式公布成绩。学生成绩以院答辩委员会正式公布的成绩为准。
(3)报送学校的优秀毕业设计必须在终评成绩优秀的毕业设计中产生,由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推荐,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可采取评审、审议、答辩等形式)选送。名单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通知并组织参评学生按时按规定提交评审材料。
(4)毕业设计不能参加答辩的学生或终评成绩为不合格者,确实有特殊原因可提出申诉,由学生递交书面申请(附依据),经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调查、讨论、研究并报院答辩委员会,由院答辩委员会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研究审核并做出最终裁决。
4. 毕业设计成果归档
时间安排:毕业设计第16周
毕业设计成果分别归档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系和图档室,完成毕业设计有关材料的整理和总结工作,包括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和毕业设计质量分析,并上报教务处。
五、毕业设计成果材料要求
(一)毕业设计平时材料
平时材料包括第一阶段、中期、正草三阶段的设计图纸和文字材料。
1. 设计图纸
第一阶段的阶段成果一般以手绘为主,中期、正草一般为计算机绘制,由各专业自定是否保留。
2. 文字材料
包括文献综述和研究报告,应为统一封面的打印稿,装订后上交。
毕业设计进行初期每位学生应根据所选课题阅读相关资料并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文献综述,与第一阶段其他成果同时提交;毕业设计中期应根据课题要求围绕方案构思做深入研究,并撰写不低于3000字的研究报告,与中期其他成果同时提交。
(二)毕业设计正式成果
完整的毕业设计正式成果应由以下部分组成:设计图纸、文字材料和过程性材料、其他。
1. 设计图纸
(1)设计图纸最低不少于8张标准A1#软质图纸,其它图纸型号或合作项目可折合计算。
(2)所有图纸应标明设计课题、图纸序号、专业班级、学号、姓名以及指导教师姓名。
(3)图纸序号表示方式:××(本图序号)/ ××(图纸总量)
2. 文字材料
(1)文字材料指文献综述(不少于3000字)、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和设计说明书(不少于4000字),含5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用规定封面装订后和毕业设计其他成果一起提交。
(2)文献综述、研究报告、设计说明三部分的格式要求适用于《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中有关毕业论文条款的规定,字数要求以本细则为准。
(3)各专业可以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要求提交包括毕业设计全部成果的A3文本汇编材料。
3. 过程性材料
毕业设计成果中,应有过程性材料的汇总图(原则上是将若干阶段性的设计过程图等,通过一定方式形成电子材料,再按照正式图的规格编辑成图)。过程性材料一般应有批改痕迹、反映教学过程,汇总图应清晰明了。
4. 其他
(1)毕业设计应提交的正式成果材料除图纸和文字纸质材料外还应包括:有指导教师和学生签名的设计任务书。
(2)毕业设计团队的成果还应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和《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3)毕业设计成果展示要求。在毕业答辩时,一般需要展示毕业设计的主要成果,具体由各系根据毕业设计选题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三)成果保存要求
1. 平时材料
毕业设计过程性材料的汇总图应随正式成果一同提交保存,图纸顺序在毕业设计成果图之后。
2. 正式成果
(1)毕业设计图纸成果装入学院统一制作的毕业设计图档袋,交图档室保管。文字纸质材料等装入学校标准资料袋后交各系保存,同时电子文件上传学院图档管理系统。大小图档资料袋封面内容包括:设计题目、学生姓名、指导教师、成绩、袋内材料目录等项,内容必须完整填写。
(2)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含无法放入资料袋内的其他成果(如模型),可以另放它处,但必须在毕业设计资料袋封面上注明存放地,并在成果袋内放入成果照片。
(3)其它相关材料如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毕业设计评阅人评分表、答辩评分表、终评成绩表、毕业设计答辩评议书等其它相关材料与学生文字纸质材料装入同一标准资料袋后交各系保存。
(4)毕业设计课题申报表、中期检查评分表、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记录表、成绩单集中后装袋交各系保存。
六、本细则自2021-2022年第一学期起执行。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