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做好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接收推免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和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本学院接收推免工作,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接收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复试及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院建筑学(081300)、城乡规划学(083300)、建筑(085100)、城乡规划(085300)、风景园林(086200)全日制专业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名额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须为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突出,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6)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建筑类专业和相近专业,包括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设计、园林。
2.预报名。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于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kyz-stu.usts.edu.cn/logon)注册、登录进行预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2)本人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3)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CET-4 、CET-6、雅思、托福均可)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
(6)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7)其他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等
(8)个人作品集
考生完成预报名后,在系统生成《苏州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打印后签字,连同上述材料合并为一个PDF 文档(文件以“申请学科代码及名称-姓名”命名,如:“081300建筑学-张三”),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提交,上述材料须签字、盖章完整。我院将指定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正式报名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9月28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须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并在系统内接收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最终报名信息以“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均需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提交审核材料。
四、复试
1.复试方式及时间。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学信网复试平台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提前通知。
2.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
(1)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方面(50分)。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方面(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30分)。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其中外语听力以考查考生理解能力为宗旨,外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外语表达能力为宗旨。
五、录取
详见《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条款。
六、联系与监督
咨询电话:0512-68092467
复试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12-68247040;邮箱:ard@usts.edu.cn
联系人:芃老师
七、其它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