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刘志强、邱德华
成员:王松、胡莹、罗超、邵大伟、刘长春、吕飞、朱颖
咨询电话:0512-68095087申诉电话:0512-68247040邮箱:ard@usts.edu.cn
二、名额分配
总名额:9名
名额分配如下:建筑学专业3名;城乡规划专业5名;风景园林专业1名。
三、申请报名条件
申请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遴选基本条件。
四、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9月5日16:00之前,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
受理地点:江枫校区建筑系馆201教学管理办公室
受理人员:李源老师
五、推免生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
1、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对学生开展综合评价。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素质×20%。课程清单和综合素质评价具体设置见附件。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学科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像,答辩结果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初选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并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宜
1、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回避报备应于9月8日前完成,并由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2、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