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日期:2026年04月16日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乡规划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如下:

1、招生计划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招生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招生导师

招生计划

083300

城乡规划学

01 城乡规划与设计方法

杨新海 范凌云

7

02 城乡历史与遗产保护

王勇 夏健 张芳

03 住房发展与社区规划

田晓明 吕飞

04 城乡系统与规划技术

肖洋 陈建平 邵大伟

注: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2、综合考核形式

综合考核采用现场笔试+面试的方式。

3、综合考核安排

3.1考生报到

时间:4月23日上午8:30-12:00

地点:苏州科技大学江枫校区建筑系馆一楼展厅

考生报到时须按规定缴纳复试费,缴费标准为80元/人。

3.2笔试

时间:4月23日下午2:00-4:00

地点:建筑系馆一楼会议室

笔试科目为《城乡规划学科综论》,满分100分。

3.3面试

时间:4月24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建筑系馆一楼会议室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重点对申请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记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有以下内容:

①考生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可自备PPT,个人陈述内容可包含学术经历、科研成果、重点研究方向、未来科研发展目标、博士阶段研究规划;

②纸质博士阶段研究计划;

③考核小组专家提问: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术视野、英语水平、交流表达能力等综合素养;

④面试考核小组专家各自打分。面试成绩为考核小组专家的平均分。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未尽事宜,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乡规划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6年4月16日